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张艳
(资料图片)
“他是我们单位建管股原股长,看着他痛哭流涕的样子,我也替他痛心和惋惜,自己更要以案为鉴,做到警钟长鸣。”近日,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《廉洁四川》视频栏目,王杰看到袁某某在镜头前忏悔独白,很是感触。
今年以来,古蔺县纪委监委实行分层分类警示教育,综合考虑警示教育的对象范围、行业特点、岗位风险等,采取差异化、个性化教育方式,让不同受教育对象在不同的“课堂”接受教育,让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。
“金兰街道北朝村‘两委’本来是带领村庄发展的‘工作同盟’,结果变成了虚报套取的‘贪腐同盟’,辜负了组织的培养、群众的期待。”金兰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建在开展廉政讲座时,再次给参会干部敲响了警钟。
古蔺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、基层腐败多发易发的问题,靶向开展村级干部警示教育,带给广大村干部强烈的思想触动。
“前车覆,后车戒。‘片中人’张某的职位、岗位和我基本相同,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也类似,他的腐败轨迹令人痛惜、反思,他是一面镜子,我时刻告诫自己不能重蹈他的覆辙,牢牢守住不动产登记底线,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”近日,在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警示教育会上,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感慨道。
为了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,古蔺县纪委监委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,结合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,分行业、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课,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。
走进庭审现场和参观监狱,运用“案中人”警示“身边人”是古蔺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,近距离为党员干部敲响“警钟”,力争达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。
“两名罪犯惨痛的人生教训给我带来深深的震撼,我时刻提醒自己用最初的心走未来的路,筑牢防线、远离红线、坚守底线。”“他们今昔反差巨大,令人震惊和惋惜,我要以他们为镜,始终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”在古蔺县委编办召开的“扬清风、促廉洁”警示教育交流会上,参会干部纷纷表示,一定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坚决不做‘案中人’。
在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,通过对查处的腐败案件进行分析,督促相关单位梳理管理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,以此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,将查处典型案件的“治标”效果转化为正本清源的“固本”功效。
近年来,泸州市纪委监委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,系统总结同类型、同层级违纪违法问题,强化案件资源向教育资源的充分转化,根据受教育人员特点,创新调整教育方式,通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、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、拍摄警示教育片、制作漫画等形式,深入开展警示教育。
“警示教育要入脑入心最关键,因材施教、因时警示才能实现精准教育。”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将充分利用四渡赤水廉洁文化基地,拓展并创新警示教育载体和方法举措,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、震慑性、长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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