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情况1: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
所需材料:
1、卫生部门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;2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;3、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。
【资料图】
办事流程:户政窗口受理,核准后,当场办理。
★情况2:公民因被害、自杀、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
所需材料:
1、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;2、《法医鉴定书》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;3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;4、、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。。
办事流程:户政窗口受理,核准后,当场办理。
★情况3: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
所需材料:
1、利害关系人的申报;2、《死亡判决书》;3、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。
办事流程:户政窗口受理,核准后,当场办理。
受理地点/受理部门: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
办理时限:当场办理
收费标准: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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