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基金报 泰勒
2月2日上午10时,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召开,发布会上江西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,将发布胡某宇事件最新调查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【资料图】
胡鑫宇系自缢身亡
发布会通报,2022年10月14日,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鑫宇失踪。事件发生后,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,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。2023年1月28日,胡鑫宇尸体被发现。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,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、现场勘查、尸体检验、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,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,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。
江西公安通报胡某宇心理刻画情况: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
新闻发布会上,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满松通报了胡某宇心理刻画情况,经心理专家访谈、分析,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,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、孤独,在意他人看法,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,情感支持缺失,缺少情绪宣泄渠道,常有避世想法,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、想法的习惯。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,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,加之人际关系、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,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,表现为入睡困难、早醒、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,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、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,存在内疚自责、痛苦、无力无助无望感、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,进食出现异常,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。
江西公安通报胡某宇事件录音笔情况: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
新闻发布会上,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满松通报了胡某宇事件录音笔情况。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,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,结合调查情况,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。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,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、篡改情况。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、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。
胡某宇尸体全身完整
据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,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介绍,胡某宇尸体全身完整,脏器完整。
胡鑫宇尸检情况公布: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的特征
根据尸体腐败程度,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,胡鑫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的特征。
胡鑫宇事件发布会答记者提问:曾4次搜索粮库,未搜寻到
人民日报:胡某宇失踪以后,你们是如何开展搜寻的?
危岩:好的,我来回答这个问题。各位媒体朋友,首先,对于胡某宇同学的不幸离去,我们深感痛心。同时,向一直关心关注此事的广大群众、网友和媒体朋友表示诚挚感谢。接到胡某宇同学失踪的报警求助后,我们高度重视,全力搜寻。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、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,我们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、护山守林员、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,对胡某宇同学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的、不间断的搜寻,但直到1月28日上午,仍没有发现胡某宇同学,这也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,没有完全做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。对于社会各界的监督,我们诚恳接受。在开展搜寻工作的同时,我们一直保持与家属沟通交流,及时通报进展情况。接下来,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,深入细致做好后续工作。我就回答这些。
胡满松:事件发生后,组织力量围绕学校周边划定了589亩区域进行搜索,涉及居民区、单位的进行走访、排查,还使用热成像无人机
粮库与589亩公共山林临近,与致远中学直线距离266米,步行距离约400米,粮库92亩,围墙5米,内部主要区域监控,门卫24小时值守,有护院犬。开展4次搜寻,对粮库走访,全部建筑物进行搜寻,包括附近玻璃厂等。
江西省公安厅:100多天才发现胡某宇下落 将深刻吸取教训
会上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胡满松表示:“由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,100多天才发现胡某宇下落。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,不断改进工作。”
胡某宇录音笔内容公布
2月2日上午10点,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召开。发布会上,江西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,将发布胡鑫宇事件最新调查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总台央广网提问:公安机关如何确立录音笔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?
胡满松:
录音笔是胡某宇哥哥于2022年10月3号网上下单为其购买,物流记录显示,胡某宇10月6号下午收到录音笔。该录音笔在家属及其聘请的律师见证下,提取封存。并在家属见证下,送到公安部鉴定中心开展数据提取。
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有多次录制、删除的操作行为,导致使用专业设备恢复以后存在部分的数据碎片,但录音内容未发现人为的合成剪辑。
录制的音频文件21个,经综合分析音频数据,2022年10月15日录音内容5条,其中有两条内容清晰体现了自杀意愿。
10月14日17时40分,胡某宇站在宿舍5楼阳台上试图跳楼,犹豫不决。录音显示,胡某宇说,真站到这里,反倒是有点紧张了,心脏在狂跳。如果真跳下去了,会怎样?不确定,跳下去了,应该也没人发现。现在至少不会被发现,以后过了几天,还是会被发现的。刚刚又不跳,不行,我应该是不想。
23时08分录音显示,胡某宇再次表达自杀意愿,“已经没有意义了,快零点了,干脆再等一下,直接去死吧,可以的,因为我今天已经有点不清楚了,现在我好想去死,感觉已经没有意义了。”
胡满松表示,鉴于胡某宇系自杀,这两段原始音频是否公开,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征求家属意见,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,我们尊重家属的意愿,但是为保持未成年人的隐私,刚才音频内容我通报大家的部分属于摘录。
胡某宇鞋带最大承重量85公斤 尸体水分流失延长了鞋带承重时间
会上江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技术处副处长,高级工程师程坚介绍,经过检验鉴定,胡某宇自己使用的鞋带单根长147厘米,宽0.8厘米,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、拉力强的特点,经侦查实验,同款鞋带在缓慢拉升状态下,最大承重量85公斤。此外,随时间推移,尸体腐败后水分会流失,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。所以没有发生断裂。
情况通报
2023 年2月2日,江西省、市、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。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、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,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副总指挥徐添翼,铅山县县委书记危岩,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技术支撑组副组长程坚,铅山县教体局局长陈珂共同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。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处长黎峰主持发布会。
2022 年 10月14 日,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踪。事件发生后,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,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。2023 年1月28 日,胡某宇尸体被发现。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,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、现场勘查、尸体检验、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,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,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。
一、尸体发现情况
1月28 日 12 时 25 分许,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,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。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,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。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,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。1月29日,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 检验,确定死者系胡某宇。
二、现场勘查情况
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,粮库占地面积 92 亩,内有仓库、宿舍等建筑 20栋,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,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,高度约5米。围墙外侧平整,内侧形成阶梯状。
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,洼地高低落差约 6.3 米,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,面积约 9300 平方米。
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,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,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 1.5 米,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,树木高于围墙。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,树干直径约 11 厘米,胡某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,悬挂点距离地面 4.5 米,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 0.61 米。
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,前后反穿,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,双脚穿深色袜子。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。尸体足尖自然下垂,距地面 1.47 米,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,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。左鞋内侧鞋尖部、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,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,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。经检验鉴定,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。
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,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。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、拖拽痕迹。
三、尸体检验情况
胡某宇尸体高度腐败,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,头皮未见出血;全身骨骼完整,颅骨、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,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,牙槽骨未见破损;胸腔、腹腔未见出血,各脏器在位无缺失,但均腐败,睾丸未见损伤;经毒物检验,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、鼠药、安眠镇静类成分。
缢索为活套,绕颈形成闭环,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,可见条形索沟一条,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,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,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。
胃内空虚,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;根据尸体腐败程度,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,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。
四、对胡某宇心理刻画情况
经心理专家访谈、分析,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,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、孤独,在意他人看法,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,情感支持缺失,缺少情绪宣泄渠道,常有避世想法,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、想法的习惯。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,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,加之人际关系、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,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,表现为入睡困难、早醒、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,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、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,存在内疚自责、痛苦、无力无助无望感、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,进食出现异常,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。
五、录音笔检验鉴定情况
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,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,结合调查情况,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。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,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、篡改情况。2022 年 10月14日 17 时40 分、23 时 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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